BOB家电到达“使用年限”强制报废不合理也不现实
发布时间:2024-04-26 03:52:00点击:
BOB家电通常被视为耐用消费品,没坏就意味着能用,这样近乎常识的观念最近受到挑战。近日有业界专家对此撰文表示:不要认为家电没坏,就可以一直使用。家电和食品一样,也有“保质期”。
找来原文阅读,发现并无曲解。文章的主要内容是,超期服务的家电存在安全隐患、性能落后、不够环保、维修不便等问题。以上方面新电器都有优势,消费者在观念上要拥抱新电器,以旧换新的相关制度要跟进。坦率说,卑之无甚高论。
所有人都知道,消费者不买新家电,不是不喜欢,仅仅是因为:钱不够,没必要BOB。只要旧家电还能使用,坏了还能维修,就没必要买新的。消费者对家电有自己的评估和决策,这样的“劝说”很无谓。真正值得关注的点是家电的“保质期”:超期之后,真的不能再用吗?
专家文中还提到“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”,把这份文件拿出来一细读,不禁让人哑然失笑。这份看起来很正式的文件,并非科研结论,更像是行业约定。起草人和单位是行业头部企业及其高管,家电协会也参与其中。8种家电(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燃气灶、油烟机、热水器、净水机和消毒柜)的安全使用年限,不是8年就是10年,标准很简陋。
起草者不知从何依据,先是规定某一种家电的最长使用时限,再由企业标注自家产品的最长使用时限——可想而知,企业都不甘人后,最终所有产品的安全时限,其实都一样。
实际生活中,不同家电品牌的质量水平,在不同地区、使用条件和不同人的保养,才是真正决定家电使用寿命的因素。脱离真实情况的标准和标注,并不具有参考性。因此,尽管行业规定了每一种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BOB,冰箱和空调是10年,洗衣机、热水器、吸油烟机为8年,商家宣传自家产品时,还是会声称用十几年不成问题。行业内并没把这个期限太当真。
该套标准还称,家电若不是由厂商指定专业人员维修保养,则安全使用年限即告终止。但厂家直修只占家电修理的一部分,市场上还有大量维修人员,他们什么都能修好。该项标准如此任意的宣示和断言,如何让人相信它有说服力呢?
从经济学的视角看,怪象百出的“行业标准”BOB,实际是卡特尔的产物。几家大企业制定一套行业标准,用以遏制潜在竞争对手,每一家企业则在竞争压力下,继续发展BOB,产品质量高于平均水平,这个标准于是形同虚设。
这套标准最大的用处是,作为宣传材料,鼓动消费者弃旧换新,最好换掉竞争对手产品,购买自家的产品——每当这时,他们又宣传自家产品多么耐用,远超“安全期限”。在国家推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时,这套标准更被反复引用,成为促销宣传最好的说辞。
《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》的名称,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引导——超出安全使用期限,就意味着不安全,谁还敢再用呢?此外,整个家电行业都在做这样的鼓动。这是出于公共福祉,还是出于行业的一己私利,我们不做结论。但消费者埋单,从业者获益,公众就有理由质疑。尤其关系到公共财政补贴、公民财产权利,这种事情应慎之又慎。
家电用久了会出问题BOB,这只是宏大粗浅的描述。具体到不同家电和千家万户,情况大不相同。大多数只是没法使用,谈不上安全隐患;即使有安全隐患,也有先兆预警。不同品牌的家电,或同一家电在不同使用环境下,状况差异也很大。对家里使用多年的家电,消费者有足够的能力评判是否应该更换。
大多数人的选择,是把新家电用到旧,能修就修,修理养护成本过高,才不再强留。每个家庭喜好不一,财务情况不同,他们做不同的选持,都应当受尊重。即使有人将完好的家电送入二手市场,迫不及待购买新款,也无可厚非——二手市场会让不应退休的家电找到合适的买家。通过这样的市场机制,家电实现了物尽其用。
强制使用年限,意味着强制报废,大量性能良好的家电变成垃圾,这是财富浪费。现实中这项制度也很难执行。每个家庭有多少旧家电,哪一年买的,有何凭据,这些不容易查清。通过销售端建立追溯体系,可能侵犯家庭隐私。民众不愿交出旧家电,是上门强制收缴,还是登记罚款?这些都是危险的侵权举动。
强行创造需求,是常见的凯恩斯经济学错误。看得见的后果是,家电行业蓬勃发展,产品销量迭创新高;看不见的后果是,可用的家电报废,财富浪费;财政资金和民众储蓄原本可用于投资生产,却流向家电行业。更长远后果是,耗散民众财力,使市场无意于自发改善,而是依赖于财政补贴。这是一个糟糕的倾向,全行业不应往这方向发展。